医保卡里有钱但不能用的原因可能在于:
1、未在规定机构使用。医保卡报销应当在参保地或者合作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定点药品经营单位使用。
2、应当由第三人支付。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医保不需要报销。
3、属于工伤。劳动者受工伤,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
4、属于侵权人造成的工伤。工伤职工可以同时主张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工伤赔偿项目,但医药费只向一方主张;
5、在境外就医的。医疗保险报销适用于在我国就医的参保人员,目前没有与其他国家签订互惠医疗保险协议;
6、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可以用医保报销;
7、设备硬件问题。刷卡机、电脑等设备出问题了;
8、医保卡硬件问题。医保卡可能因为参保人不注意被消磁了;
9、参保人或者工作人员失误。比如参保人携带医保卡错误;
10、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