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国家是实行八小时工作制的,不过部分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落实。用人单位违法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律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