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人数在20人以上的党支部,一般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如果党员人数不足20人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划分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不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有1名为正式党员。
党小组的建立、调整和撤销,由党支部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设置或者工作形势发生变化的,可以根据需要对党小组的设置作出相应调整。
党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积极开展党内活动,督促指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十三条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
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