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开除在编人员公职,养老保险费停止缴纳。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处理养老保险:
1、到新用人单位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新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新用人单位一起缴纳养老保险费;
2、灵活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户口所在地人社局,自己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3、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可以选择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部分地区参加两者合并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