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是类型有很多种,一般是行政案件跟刑事案件这两者类型,大家一看到刑事案件几个字,就会觉得肯定是犯了大事了,一旦被法院判决,就会面临坐牢的境地,那么刑事案件必须坐牢吗?下面醉学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刑事案件是否要坐牢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看法院的判决结果如果是缓刑,就不要坐牢。或者检察院不起诉,免予刑事处罚,也不用坐牢。是单处罚金,也不用坐牢。
刑事案件审理流程
1、开庭;
2、法庭调查;
3、法庭辩论;
4、被告人最后陈述;
5、评议和审判;
涉嫌刑事案件是比较严重的,但是也不一定就会坐牢。刑事案件是否要坐牢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看法院的判决结果如果是缓刑,就不要坐牢。或者检察院不起诉,免予刑事处罚,也不用坐牢。
1、立案。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管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
2、侦查。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3、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4、审判。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刑事诉讼中规定上诉期限,旨在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必要的时间考虑、准备上诉,以更充分地行使上诉权,同时保障第二审程序及时、顺利进行,并且使正确合法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得到迅速执行,错误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得到及时纠正。
对于刑事诉讼上诉期限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做出了相关的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和抗诉案件,必须是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计算。
第二百四十二条:对附带民事判决或者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应当按照刑事部分的上诉、抗诉期限确定。如果原审附带民事部分是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执行。
刑事案件是否要坐牢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看法院的判决结果如果是缓刑,或者检察院不起诉,免予刑事处罚,或是单处罚金,都不用坐牢。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不一定。比如被判处 缓刑 的,只要缓刑期间符合条件,就不需要坐牢了。 依据为《 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 拘役 、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违法不一定要坐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如果存在违法行为,但没有触犯刑法中的罪名的,不构成犯罪,会受到行政拘留等处罚性措施,但不会坐牢。只有违反了刑法的违法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在定罪量刑上如果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等的刑罚,才会坐牢。故违法不一定坐牢。
因为刑拘是刑事侦查强制措施,侦查过程中或结束后,侦查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撤销案件。移送公诉机关审查起诉后,公诉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或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不起诉。起诉到人民法院的,经过审判,法庭认为不构成犯罪或不追究的,可以宣告无罪或免予追究。追究刑事责任包括判刑,除判刑外还有其他追究刑事责任处罚。
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种。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大多数承担刑事责任的是要判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刑事案件不一定需要坐牢。刑事案件是否需要坐牢,一般需要按照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法院的判决结果。如果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缓刑的,那么该犯罪分子就不需要坐牢。如果人民检察院不起诉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也不用坐牢。或者是单处罚金,也不用坐牢。反之犯罪分子就需要坐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很荣幸能回答这个问题。
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是否最后要坐牢,是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最后由法院进行判决的,如果法院判决的是实刑,那么是要坐牢的,如果法院判决的是缓刑或者无罪就不用坐牢了。下面我说一下具体的情况,给你做一下参考。
一个案件发生之后,公安机关会根据是否有犯罪事实发生且根据管辖进行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首先找到犯罪嫌疑人,然后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个措施包括刑事拘留、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案件选择采取具体的措施。如果采取了取保候审或者是监视居住的措施,那么意味着这个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外边等待着走司法程序,如果采取刑事拘留,那么在规定的拘留期限内,公安机关会向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呈请批准逮捕,如果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有逮捕必要,那么就会下达相关决定逮捕的文书,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这个时候犯罪嫌疑人就需要在看守所里等待着走完司法程序了;如果检察院认为没有逮捕的必要,那么就会给公安机关下达一个不予逮捕通知书,然后公安机关就得立刻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把人在看守所里放出来。
公安机关在将案件侦查结束后,会将案件起诉到检察院,由检察院进行审查,然后检察院任务证据充分,犯罪事实明确,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将案件公诉到法院,然后由法院进行审判,如果检察院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就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再起诉,或者检察院直接不予起诉,如果检察院不予起诉,那么这个犯罪嫌疑人就没有了刑事责任,也就不需要法院审判了,直接回家就行了。如果公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最后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公正的审判,这个时候就回到了文章开始时说的,如果法院判决这个罪犯实刑,那么就得去坐牢,如果判的是缓刑(死缓除外),那么就不用坐牢了,但是在缓刑期间不能再违法犯罪,否则也是会被收监的。
以上是自己的一些理解,可能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一起探讨,谢谢!
刑事犯罪不一定会坐牢。罪犯除坐牢外, 还可能被人民检察院不起诉、被法院判单处罚金、管制、缓刑或者被监外执行等。
一人民检察院不起诉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的规定,罪犯虽然犯罪,但 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种不起诉又叫做相对不起诉。例如很多未成年人犯盗窃罪,如果犯罪金额不大,又是初犯、偶犯,检察院经常会作出这种相对不起诉决定。
二法院判决管制、单处罚金
依据刑法,我国刑罚包括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罚金等。 其中对于某些轻微刑事犯罪,可以判处管制、单处罚金。 管制不需要坐牢,会被要求参加社区矫正。单处罚金是法院只判决缴纳罚金,没有其他刑罚。
三法院判决缓刑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罪犯的量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判处缓刑。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罪犯没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当然也就不用坐牢。
四监外执行
对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也可以暂予监外执行。顾名思义,这时他们也不用坐牢。
刑事犯罪肯定会受到处罚。犯罪分子大多是要坐牢的。
至于是否会坐牢,坐多长时间的牢,因为被告人所犯的罪行性质、程度、后果、主观恶性等等原因不能一概而论。
有些轻微的刑事犯罪、有些未成年人犯罪、有些过失犯罪,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判处管制或者罚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没收财产就可以了,就可以达到惩戒的目的。
对外国人犯罪的,也可以驱逐出境。
有些犯罪的人,被判了有期徒刑三年,也可能因为各种因素缓期执行,在缓刑考验期间,如果没有重新犯罪、也没有发现过去有新的犯罪,也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行为,就视为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不需要再去坐牢。
有些人犯了重罪,被判处较重的刑罚,可是因为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关押,也可能保外就医、监外执行。
目前,在全世界,刑罚执行的总体发展趋势是轻刑化、非监禁化越来越多。犯罪分子如果罪行较轻、在 社会 上能得到有效的教育和改造,不致于危害 社会 的,司法机关就会尽量不把其投入监狱。这也是司法文明和进步的一种表现。
刑事犯罪不一定都会坐牢。
刑事犯罪是因为某人的行为触犯的刑法。
但刑事犯罪不一定就会坐牢,因为刑事处罚不止坐牢这一种处罚形式。
我们通常说的坐牢的规范说法叫在监狱里服刑,而只有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是在监狱里服刑,但对犯罪的刑罚还有死刑、拘役、管制、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后四种就不需要在监狱里服刑,也就是不会坐牢。同时还有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也都不会在监狱执行。
整体来说,是罪行比较严重的刑事犯罪,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刑罚的,坐牢的可能性大。
罪行比较轻的,就可能不用坐牢。
也就是说,要看具体罪行的严重程度。
另外,如果自首、认罪认罚的话,还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用坐牢的概率更大。
希望能帮到您。
刑事犯罪和坐牢,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可以这么说,刑事犯罪的,不一定坐牢,但是坐牢的都是刑事犯罪分子。
0、多数情况下,刑事犯罪分子被起诉(包括公诉和自诉)后,经法院判决有罪的话,大多数会坐牢的。
1、以下情况下,刑事犯罪以后经过法院判决有罪也不需要坐牢。
例如:
a、犯罪情节轻微免于刑事处罚的。常见的如一些渎职罪,如果情节轻微可以判处免于刑事处分。
b、犯罪但是可以判处缓刑。常见的如交通肇事罪,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积极赔偿受害者经济损失,获得刑事谅解,一般可从轻判处缓刑。
c、犯罪了但因为怀孕或者身患严重疾病不适合坐牢,一般是判暂予监外执行。
d、犯罪了但是依法特赦的。例如对于一些战犯和政治犯, 历史 上曾经多次特赦。
2、一些情况下,及时犯了罪但是也不会接受审判,或者接受审判后不用坐牢。
例如:
a、所犯罪行已经超过刑事案件追诉期。
b、证据不足、犯罪事实存疑。
c、刑事自诉案件,受害人或其近亲属不予追究的。
刑事犯罪不是肯定都会坐牢的,而是多数会坐牢的。
但是,肯定也有一部分、数量不多的不坐牢的。
一般刑事案件的办理程序:
一、公安机关侦办或检察院自侦
刑事案件多数由公安机关侦办,侦办时可以釆取行政拘留、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既失去人身自由,案件侦办完毕,移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起诉。
也有一部分刑事案件,依法由检案院自行侦办。
二、检查机关批准逮捕、决定起诉与否
(一)检察机关批捕部门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批准逮捕后,由公安机关执行,羁押于看守所。
(二)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内部移送起诉部门,审查是否起诉;
经审查认为被告人的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应当免除刑罚,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免予起诉、相对不起诉的决定;也就是说,案件不能进行到法院审判阶段了,当然就不坐牢了。
(三)检察机关审查决定起诉,案件移送到法院,由法院依法审理审判。
三、法院审理、判决
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检察院代表国家出庭支持公诉。
法院判决可以不判处刑罚的,判处刑罚不坐牢的。
(一)不判处刑罚的
法院开庭审理的案件,也不一定全部判处刑罚,也有出现下列判决结果:
1、可以有宣告无罪,当庭释放的,当然就不坐牢了。
2、可以有宣告免予刑事处罚的,也就是不判刑了,也就不坐牢了。
(二)判处不坐牢的刑罚:
1、判处单处罚金刑罚的,也是不坐牢的。
2、判处管制刑罚的,交由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工作单位、街道社区监管,也是不坐牢的。
3、判处拘役刑罚的,一般在看守所执行,也是不坐牢的。
4、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刑罚的,缓刑考验期内没有新的违法犯罪行为,缓刑期满,原判处的有期徒刑就不再执行,也是不坐牢的。
刑事犯罪处理或坐牢等…刑事案件性质多种多样?杀人,放火,偷窃,盗窃,诈骗,贩毒吸毒等等无数类形,犯罪主体年龄危害 社会 特征。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态度表现等等量刑都不同,有的判刑后受人民监督等等灬重罪死缓或死刑立即枪毙X
根据你提出的问题,结合以往的经验谈一下我的看法。
刑事犯罪不一定会坐牢。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犯罪人方面不用坐牢的情况
这种情况一般是年龄方面,犯罪时年龄在14周岁以下的人,这种行为认定为犯罪,但不会坐牢。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年龄的人,对某些犯罪的犯罪,可以不予刑事处罚。但是应责令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另外对于以满75周岁的犯罪人虽然规定可以或者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实务中对于一般案件来讲,不会判坐牢的。
第二,从案件性质来看有不可以不用坐牢的情况
刑事犯罪分可处罚的和可不处罚的。简单来讲就是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可以免除处罚或者减轻处罚,对于免除处罚的不用坐牢的,这种情况虽然是刑事犯罪,但不会坐牢。
其次在检察院做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在。这种案件虽然是犯罪行为,但考虑到综合原因,依法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一般不用坐牢。对于依法不予追究的刑事案件,也不用坐牢。
第三,案件在审理后判处者缓刑的,可以不用坐牢。在实物案件中,有一部分案件,基于案件情况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把人释放出来,等来开庭后判处缓刑的就不用坐牢。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如有不当,敬请谅解,谢谢。
刑事犯罪肯定会坐牢吗?怎么区分?
综上,刑事犯罪后是否会被羁押,判处实刑主要取决于犯罪性质是严重,情节是否恶劣;是否有法定或者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电影里,对犯了罪的人,会称之为“蹲大狱”的,但其实不然,刑事犯罪不完全等于坐牢。分别说一下:
首先,严重刑事犯罪的嫌疑人,基本是要坐牢的。
比如,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重型犯罪。这类犯罪人员手段残忍、情节恶劣,人身危险性和 社会 危害性非常大,肯定会被判实刑,之后投入监狱,进行教育改造。
其次,轻刑犯罪案件,可不必坐牢。
这类犯罪,一般指的是判刑3年以下的案件,比如轻伤害、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等等。根据犯罪情节,嫌疑人认罪认罚、赔偿谅解、退赃退赔,以及有自首、立功等情节,都可以从轻处罚,判处缓刑,而不需坐牢。其实,这样做,就是给这些人一个自新的机会,从而有利于对他们的改造。
最后,特殊情况人员,也可不必坐牢。
法律规定,对三类人员,即使判了刑,也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是,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 社会 的。当然,一旦上述条件消失而刑期未结束,仍要收监执行剩余刑期。
法律分析:刑事拘留后不一定坐牢的,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首先,任何公民未经人民法院判决都不得认定为有罪。
2、刑事拘留只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
3、是否涉嫌触犯刑法,先由负责侦查的公安机关进行侦查,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撤销案件,认为构成犯罪的,则向对口的检查院移交案件。建议提起公诉,再由检察机关审查案件。
认为不构成犯罪的,退回侦查机关,此时就将解除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认为构成犯罪的,则向对口的法院提起公诉,由法院判决是否构成犯罪,侦查期限一般为两个月。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何公民未经人民法院判决都不得认定为有罪。刑事拘留只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是否涉嫌触犯刑法,先由负责侦查的公安机关进行侦查,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撤销案件,认为构成犯罪的,则向对口的检查院移交案件建议提起公诉,再由检察机关审查案件,认为不构成犯罪的,退回侦查机关,此时就将解除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认为构成犯罪的。则向对口的法院提起公诉,由法院判决是否构成犯罪侦查期限一般为两个月,因此,刑事拘留不一定会判刑,但判刑的可能性非常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