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受有损失;获得利益与受到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依据。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