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不一定算劳务报酬。农民工劳动获得的报酬叫做“工资”或“劳务报酬”,农民工享受的工资报酬主要由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不违反法律的范围,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当事人应持续发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