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检讨一般不算处分,计入档案的则属于警告处分。警告处分期间为六个月,在此期间公务员不得晋升职务、职级、衔级和级别,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和职称,其他公职人员同样受到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七条政务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八条政务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六个月;
(二)记过,十二个月;
(三)记大过,十八个月;
(四)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政务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政务处分期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