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工辞职主管不批,属于在校生的,与主管协商,出现法定解除情形时单方面解除劳务合同;属于劳动者的,不需要主管批准,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期满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