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处分期间可以调动,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见习期未满的。处分分为政务处分和党纪处分,处分期间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党章纪律。
《干部调配工作规定》第五条
干部调配应坚持以工作需要为主,注意发挥干部的专业特长,适当照顾干部的实际困难,鼓励和支持干部到基层单位、艰苦行业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
第八条
干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得调动:
(一)见习期未满的;
(二)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第十条
干部跨地区调动,有关部门可根据其申请,按有关规定办理家属随调或随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