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职工因病死亡待遇:非职业病的,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病造成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