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在编职工辞职,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的,不需要批准,期满解除聘用合同。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工辞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期满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单位批准。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