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取得的报酬属于劳务报酬,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所得为800元及以下收入,应纳税所得额为0元;
8、00-4000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800;
4、000-25000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1-20%);其他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