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法定节假日不上班的,按实习合同约支付工资;法定节假日安排实习生上班的,可以参照《劳动法》规定支付不低于平时工资3倍的加班费。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拖欠实习生工资。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擅自签定的协议无效。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四十五条毕业生就业后,其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龄从报到之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