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证明由失业人员携带身份证、离职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核发失业证手续。发放失业证时,应根据情况向发放对象告知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公共就业人才服务项目的内容和申请程序。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劳动者进行失业登记时,须持本人身份证件;有单位就业经历的,还须持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解聘的证明。
登记失业人员凭登记证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其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
登记失业人员应当定期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告就业失业状况,积极求职,参加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安排的就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