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待遇可以领取多次,满足以下条件即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比如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失业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和失业人员本人一起缴纳);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