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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如何办理领取

发布时间:2023-04-15 16:31:32

失业保险待遇领取,由失业人员携带以下资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失业保险金申领表;本人身份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失业登记;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申请时间法律未作出限制,一般在离职的60日内申请。

失业保险如何办理领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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