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待遇不包括产假工资,为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未缴纳则由用人单位支付产假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