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官司即行政诉讼,是指国家机关和行政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侵犯自身合法权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