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返还政策为:在一定期限内采取先由税务机关按规定税率征税再由财政返还给企业的税收政策。属于国家管理的有出口退税,返税应该是地方政府采取的一种地方性政策,鼓励企业到当地进行投资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五十六条
依照本法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人民币计算。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并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