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后养老保险不可以继续交。服刑人员服刑期间的一切社会保险都是停止缴纳的;服刑期间的工龄是作废的,刑满之后的人员可以以社会人员的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在服刑之前的工龄和缴纳保费的年限可以连续计算。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