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院整体回避向受理案件的上一级法院提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法院的全体法官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关系,应当回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