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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师产假期间工作量如何计算

发布时间:2023-04-15 16:32:17

女教师产假期间工作量不计算在年度考核中。工作量一项是按照教职工的实际工作量计算得分;产假是法定带薪休假,产假期间,教师按在岗实际时间计算工作量得分。

女教师产假期间工作量如何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二条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

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三条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准确,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师以及学生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四条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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