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拨打12333举报,也可以携带身份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资料等资料直接去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职责之一就是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