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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

发布时间:2023-01-14 18:53:30

共同诈骗量刑标准和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重罪中主犯还是从犯的地位有关,如果行为人只是起到辅助作用,一般是会减轻、从轻处罚的。更多关于共同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相关知识,接下来醉学网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共同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

共同诈骗量刑标准和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重罪中主犯还是从犯的地位有关,如果行为人只是起到辅助作用,一般是会减轻、从轻处罚的。

共同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

二、诈骗罪增设单位犯罪的法律意义

诈骗罪增设单位犯罪的实质意义是以单位名义、为单位利益实施严重社会危害性、符合诈骗罪客观形态的行为,是否需要追究单位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一)以单位名义、为单位利益实施的诈骗行为具有应受刑法惩罚性

判断某一行为是否具有刑罚当罚性,取决于二点:

一是该行为是否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二是该行为是否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以单位名义、为单位利益实施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并不能因为其是以单位名义、为了单位利益就能消除其严重社会危害性。从实践看,以单位名义、为单位利益实施的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已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强烈不满。在刑法未将此行为规定为单位犯罪的情况下完全具备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刑事责任的条件。其次,犯罪的本质是侵犯法益而不是行为人取得利益。就对法益的侵犯来说,单位集体实施的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与单纯自然人实施的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没有质的区别。

(二)以单位名义、为单位利益实施诈骗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

为了单位利益、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虽然单位诈骗的事实的存在,但单位实施了诈骗行为不等于刑法意义上的单位犯罪。我国《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中可以看出,并非一切单位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都是犯罪,只有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才是单位犯罪。既然刑法没有规定单位可以成为诈骗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名的主体,因此不能认定类似案件属于单位犯罪,因此也就不能对单位进行刑事处罚。

三、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

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

诈骗犯罪中,很多时候是利用了当事人的贪图小利的心理实施的诈骗行为。以上内容就是醉学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共同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醉学网律师。

团伙诈骗罪如何量刑

团伙诈骗罪是指三人以上、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临时纠集起来,实施诈骗行为的一种犯罪组织形式,团伙诈骗罪追究所有成员的刑事责任。那么,团伙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有哪些从重处罚以及从轻处罚情节?

1、对于诈骗数额,以诈骗总额来量刑,主犯对团伙作案所有数额承担责任,从犯对自己参与部分承担责任。

2、具体量刑: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诈骗定罪量刑的主要因素是诈骗数额和情节,在达到定罪标准后,依据《最高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数额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2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因此诈骗数额大小就是量刑的主要参考标准。

4、主犯对自己从事的及所有团伙成员的犯罪数额负责,从犯只须对自己从事犯罪的数额负责。

5、从重处罚情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6、从轻处罚情节:

常见的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情节。

团伙诈骗案量刑标准是什么

团伙犯诈骗罪的处罚一般是按诈骗罪共同犯罪处罚,犯罪数额认定标准是团伙诈骗数额,量刑标准与诈骗罪的规定一致,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罪共同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诈骗罪共同犯罪量刑为对于主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共同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

诈骗案共同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共同犯罪的量刑标准法律未明确规定。共同犯罪需要有共同犯罪的合意,过失犯罪的,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团伙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量刑标准是什么团伙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个人、团伙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量刑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3、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4、数额较小,没有达到2000元,尚不构成诈骗罪,但是违反社会治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5~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但如果诈骗行为累计数额超过2000-5000,就可以追究诈骗罪的刑事责任了。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个人网络诈骗的数额达到2000元以上的,那么就可以以诈骗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要是单位实施网络诈骗的话则要求数额达到5万元以上。 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第七十条【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 诈骗罪 ,其量刑标准如下: (一)、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 管制 、单处 罚金 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刑法 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四)、重处情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 主犯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 行政处罚 的 9、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二、诈骗罪数额规定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毕竟生活中比较常见的诈骗犯罪主要就包括了 网络诈骗 、 电信诈骗 ,当然传统的诈骗形式还是存在,只不过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其实诈骗犯罪也呈现出了新的形式,可以说让人防不胜防。而在认定行为人构成诈骗罪的时候,必然要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时就要根据实际的犯罪数额或者情节来进行处罚。

诈骗罪量刑标准是如何定的

对于诈骗罪,其量刑标准如下: (一)、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 拘役三个月 ,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 有期徒刑六个月 ,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诈骗4万元的,为 有期徒刑三年 ,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 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四)、重处情形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重处情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缓刑适用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未退赃或退赔的

(二)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三)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呢?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诈骗罪 的量刑标准: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 合同诈骗 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 立案 追诉。

3、【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 管制 、单处 罚金 量刑格】 (一)诈骗不足4 0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

4、 000元以上不足5 000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

共同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

5、 000元的,基准刑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 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诈骗3 000元且是 累犯 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 2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诈骗4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诈骗2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重处情形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 主犯 ;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 行政处罚 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 律师 来进行界定。

电信诈骗共同犯罪如何量刑

法院对电信诈骗团伙怎样判刑,要依据犯罪情节而定,团伙诈骗要分清团伙中的主犯和从犯,主犯、从犯的量刑是不一样的。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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