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经双方同意可以更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经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同意。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对方可以拒绝履行,严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