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合同原因:双方协议解除,因为以下原因法定解除: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
二、终止合同原因: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合同解除、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