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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合同原件是否要还给公司

发布时间:2023-04-15 17:39:04

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合同原件不需要还给公司,劳动合同订立时一式两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保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合同原件是否要还给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合同原件是否要还给公司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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