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仲裁条款还是有效的。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九条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