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账户注销手续:单位或个人凭经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名称变更、注销申请表》到开户银行或者公积金中心办理;符合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的,自己所在的单位应该通知职工办理提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