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合同禁止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