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定加班事实,首先看用人单位是否对劳动者提出了加班的要求;其次,要看是否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再次,要看劳动者是否提供劳动以及根据单位的规章制度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