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填错了,当时发现有误,可以立即作废。申请开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拒收,并要求开票单位或个人重新开具。发票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