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企业裁减人员的决定,工会依法可采取以下行动:认为该决定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认为该决定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的,有权要求重新决定;被裁减人员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