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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人因完成工作受到损害的责任由谁承担

发布时间:2023-04-15 17:42:20

承揽人因完成工作受到损害的,除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外,定作人依法不承担侵权责任。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承揽人因完成工作受到损害的责任由谁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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