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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合同到期不续签合同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3-04-15 17:42:26

产假期间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故意不续签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提高或者维持原待遇,劳动者自己不续签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产假期间合同到期不续签合同的问题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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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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