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发票不可以抵扣公司成本。餐饮发票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餐饮发票不可以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而企业取得餐饮发票并作为费用支出入账后,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项目,并且用于递减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