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不当得利的处理方式:受益人知情,应当返还其所得全部利益,即使其利益已不存在也应当返还;受益人不知情,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仅以现存的利益为限,如利益不存在的,受益人不负返还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