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的排除情形:明知无债务之清偿;因不法原因而给付;给付是履行道德上的义务;债务人为清偿未到期债务而给付;强迫得利;反射利益。作为不当得利人应将不当得利物返还给原物所有人,没有法律的强烈要求也应当用道德来高要求自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