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费属于不当得利,同时收取保护费一般按照涉嫌敲诈勒索罪处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存在《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