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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

发布时间:2023-01-14 19:09:01

核心内容: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致可分为哪三类情况?那么当然是分为长期的,中期的与及短期的有期徒刑,在我们关于适用的刑种有哪些呢?需要犯罪的,那么可以判刑的力度是否基本上不变呢?下文将会分析,醉学网小编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为长期徒刑;

三种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

3、 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为中期徒刑;

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短期徒刑。不同期限的有期徒刑,其适用对象也不同。

在刑法分则中,有一些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是短期徒刑,如侮辱罪、诽谤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破坏选举罪、重婚罪等。

中期徒刑的刑期幅度范围较广,适用面也较宽。在刑法分则中有不少犯罪以中期徒刑作为唯一的法定刑。

长期徒刑一般适用于罪行比较严重,情节恶劣、人身危险性较大的罪犯。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page]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

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

(一)长期徒刑的适用对象长期徒刑一般适用于罪行比较严重,情节恶劣、人身危险性较大的罪犯。

(二)中期徒刑的适用对象中期徒刑的刑期幅度范围较广,适用面也较宽。在刑法分则中有不少犯罪以中期徒刑作为唯一的法定刑。

(三)短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在刑法分则中,有一些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是短期徒刑,如侮辱罪、诽谤罪、破坏选举罪、重婚罪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三种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有期徒刑适用于哪些人

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应为:

1、短期徒刑的适用对象。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分子。

2、中期徒刑的适用对象。适用于需要判处中期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3、长期徒刑的适用对象。长期徒刑一般适用于罪行比较严重,情节恶劣、人身危险性较大的罪犯。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是哪些

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可分为长期徒刑的适用对象、中期徒刑的适用对象以及短期徒刑的适用对象。长期徒刑的适用对象一般适用于罪行比较严重,情节恶劣的罪犯,而短期徒刑的适用对象一般适用于罪行不是很严重,情形轻微的罪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六条 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长期徒刑的适用对象有哪些,短期徒刑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您好,

我国《刑法》对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分为三种,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为长期徒刑;

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为中期徒刑;

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短期徒刑。

十年以上长期徒刑一般适用于罪行比较严重,情节恶劣、人身危险性较大的罪犯。如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贪污贿赂罪中如果存在数额特别巨大的、情节恶劣和社会危害性较大的,都有可能判决书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种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

有期徒刑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有期徒刑,是刑罚的一种,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大主刑罚之一(其他四种分别是管制、拘役、无期徒刑、死刑(其中死刑又分为死缓和死刑立即执行)。它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要送交监狱执行,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有期徒刑,也是比较常见的刑罚,刑法规定的四百多个罪名中,基本上都可以适用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

有期徒刑适用对象是什么?

1、长期徒刑的适用对象。长期徒刑一般适用于罪行比较严重,情节恶劣、人身危险性较大的罪犯。

2、中期徒刑的适用对象。中期徒刑的刑期幅度范围较广,适用面也较宽。在刑法分则中有不少犯罪以中期徒刑作为唯一的法定刑。

3、短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在刑法分则中,有一些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是短期徒刑,如侮辱罪、诽谤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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