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劳动法有规定单位不能收取职工保证金(押金)吗

劳动法有规定单位不能收取职工保证金(押金)吗

发布时间:2023-04-15 17:44:48

劳动法关于单位不能收取职工保证金的规定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以防止财产被劳动者损坏、防止劳动者带走用人单位财产、防止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等任何理由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担保包括缴纳保证金等。

劳动法有规定单位不能收取职工保证金(押金)吗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二十三条 

劳动法有规定单位不能收取职工保证金(押金)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温馨提示:
本文【劳动法有规定单位不能收取职工保证金(押金)吗】由作者 劳动纠纷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