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行政处分的种类有:
1、警告,是指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主体提出告诫,使之认识应负的行政责任;
2、记过;
3、记大过;
4、降级;
5、撤职;
6、开除。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七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6个月;
(二)记过,12个月;
(三)记大过,18个月;
(四)降级、撤职,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