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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需要缴纳罚金吗?

发布时间:2023-01-14 19:11:44

据中国法院网相关数据统计,未成年人犯罪主要集中在盗窃和抢劫、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这四类案件,其中盗窃犯罪占比居首位。为了打击贪利性犯罪,我国刑法规定,针对此类犯罪,在判处刑罚时,需并处或单处罚金。那么未成年人犯罪需要缴纳罚金吗?下面跟着醉学网小编来看看!

一、未成年人适用罚金刑制度之现状

未成年人犯罪需要缴纳罚金吗?

1、罚金存在执行难、易空判等问题

不可否认,罚金具有不剥夺人身自由,增加国库收入、打击犯罪等优点,世界各个国家的刑法条款中都有相关规定。然而,在司法实践中,罚金往往出现执行难、空判的现象。

导致上述现象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被判处罚金刑的未成年人或代缴家庭无缴纳能力;正处于十六周岁到十八周对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大部分正处于上学阶段,鲜少偶出来自食其力的,即便已出来参加工作的,财富积累也匮乏,因此,自身没有支付罚金的能力。在实践中,笔者发现,犯盗窃罪的未成年人多数家庭条件不富裕,这也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一方面原因,因而,父母为其代缴罚金的能力亦有限。

第二、缺乏强制执行罚金的主体。关于罚金执行的主体,虽然《刑法》做出了规定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但却忽略明确执行的主体。因此,学术界及实务界对此颇有争议,有认为执行的主体应当是法院执行局的,也有认为是刑庭的,还有认为应当是司法警察的,故导致各地法院作法不一,执行效果也不一。

2、罚金所起的效果不甚明显

罚金虽有很多优点,却也容易间接致使未成年人树立错误的价值观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对未成年罪犯判处罚金刑时,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判处,并根据犯罪情节,综合考虑其缴纳罚金的能力,确定罚金数额。对被判处罚金刑的未成年罪犯,其监护人或者其他人自愿代为垫付罚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犯罪情节较轻,适用单处罚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依法单处罚金。由于未成年人普遍没有缴纳罚金的能力,罚金大多由家人代缴。而家长没有义务去代缴罚金,因此,当部分未成年人的家人代缴罚金后,其得到从轻或减轻处罚,容易树立树立一种错误的刑罚观念钱能解决的事就不是事”。

另一部分未成年人因没有缴纳罚金的能力而得到重判,可能会严重伤害未成年人的自尊心。据统计,未成年人在刑满释放后再犯罪的比例相当大,有的间隔时间不长,有的上午放出去下午又再进去。事实上,对未成年人这类特殊的群体在犯罪后应当采取教育的方式,通过转变观念,改造思想,达到预防、震慑其再次犯罪的目的。

二、未成年人适用罚金刑制度之反思

1、未成年人适用罚金违背了刑罚的目的

在古代,刑指肉刑、死刑;罚指以金钱赎罪。后演变为依照法律对违法者实行的强制处分,即对犯人的惩罚。可见,刑罚是对犯罪分子某种利益的剥夺。

通过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或财产利益,惩罚犯罪、预防犯罪,改造犯罪分子,保证国家和人民财产利益不受侵犯的目的。因此,刑罚只有通过作用于犯罪分子,使犯罪分子感受到痛苦与压力,才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于未成年人这类特殊群体,因为没有履行支付罚金的能力,罚金通常被迫由未成年人家长代缴,故刑罚没有真正惩罚有罪之人,违背了刑罚的目的。未成年人因此有可能逃避刑罚,不能明白自己所犯的罪及其后果,不能认识和改正自己的错误。

2、未成年人适用罚金刑违背了罪责自负原则

罪责自负原则是指谁犯了罪,就应当由谁承当刑事责任;刑罚只及于犯罪者本人,而不能连累无辜。虽然罪责自负原则不是刑法的法定原则,但随着刑罚的发展,已成为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罪责自负原则要求犯罪的主体只能是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对于没有实施犯罪行为的人不能对其定罪;刑罚的对象只能是犯罪者本人,对于仅与犯罪者有亲属、朋友、邻里等关系而没有参与犯罪的人,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虽然对未成年人判处罚金刑,并没有直接判处未成年人家属承担支付罚金的义务,但是囿于未成年人群体的特殊性,法律已以间接规定的形式默认了未成年人家属这一群体支付罚金的事实。有学者认为,未成年人家属因为管教不严,才导致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基于刑罚的恶害属性决定了家属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故即便由家属缴纳罚金,也不为过。笔者认为这种想法与古代的株连”无异,不敢苟同。刑罚的专属性决定了刑罚只能处罚犯罪者本人,不能由犯罪分子意外的人多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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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成年人罚金刑制度变革之建议

通过分析未成人适用罚金制度存在的现状及问题,笔者认为针对未成年人此类特殊群体不宜适用罚金制度。笔者建议,对于未成年人,刑法总则应当明确规定,罚金刑对于未成年人不适用。那么,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笔者应当如何处罚呢,笔者有以下几点建议:

1、审判机关应承担训诫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责任

家庭对于子女一生的成长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作为未成年人社会化过程的首属环境,父母承担的责任比学校、社会更为重要。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有着奠基作用。故未成年人犯罪与父母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不利有很大关系,大多数家庭都是因为父母缺乏对子女的管教或溺爱或者是自身不正造成了子女走上了犯罪的不归路。因此,家庭对于子女的犯罪有着莫大的影响。父母或者监护人在家庭中应当恪尽职守,履行监护的职责与义务,使家庭的教育功能得以充分发挥,这样子女才会塑造成良好的道德、心理和行为基础,抵御外部不良环境的消极影响;倘若父母或监护人失职,即使再好的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也难以抵消监护人失职对未成年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至第二十二条规定了父母对子女应承担的职责;同时第四十九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放任未成年人有本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严加管教。”虽然本法规定了公安机关可以对监护人予以训诫,但笔者认为,鉴于未成年人行为已上升到刑事犯罪,因此,在审判阶段由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后对监护人予以训诫,可以让监护人进一步认识到自己的疏于履行义务的错误,从而加强对未成年人管理和教育。

2、司法机关应承担对未成年犯罪人进行教育和改造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8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未成年人正处于成长时期,多数仍接受学校教育,人生观,价值观尚未形成,具有可塑性,因此,笔者认为,对于贪利性犯罪,司法机关在执行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期间,应当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当的法治教育,同时辅以适当的劳动。

有学者认为,我国应当借鉴国外关于罚金刑易科制度的规定,即罚金刑不能执行时,以其他方式来代替;这对于经济条件差的人明显不公。同时,此制度违反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容易给普通民众造成以钱赎刑”的错觉,不利于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刑法修正案(八)》将社区矫正纳入我国刑法,在社区矫正期间,犯罪人需履行思想汇报义务及法治学习及劳动等义务,笔者认为,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期间,审判机关可以根据未成年人的主观恶性及犯罪情节,判处未成年人相应长度地劳动时间与学习时间。司法机关应当设置独立的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被判罚金由谁交?

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监护人,指的是对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其他的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未成年被判罚金应由监护人来交。被监护人是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这些人不具备完全的、独立的行为能力,需要被监护,因此就是被监护人。监护人的权利及义务:

一、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侵扰和损害。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

二、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三、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监护人所代理进行的活动领域不限,较多地表现为诸如买卖、租赁、借贷等财产性质的活动,也可涉及一些人身性质的民事活动。

四、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二岁以下小孩犯罪怎么处理方法

12周岁以下儿童犯罪的免于刑事处罚。

但是监护人要承担相应的监护不利责任并且承担对儿童犯罪行为危害后果的民事赔偿责任。

12岁以下犯罪的处理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未满14周岁的青少年犯罪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只能交由当地的公安机关、政府部门、该青少年的监护人进行说服教育。

未成年人犯罪需要缴纳罚金吗?

子女犯罪的罚金,父母必须交吗?不交会不会没收财产?

既然是犯罪的罚金,说明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中罚金的主体只是被告人,即使是未成年人犯罪,父母也没有代缴的义务。同时需要明确的是,罚金可以代缴,亲友自愿缴纳即可。缴纳罚金是法院判处刑事责任时的酌定从轻量刑情节,积极缴纳罚金对被告人有建设性的意义。

法律分析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综上可知,罚金也是刑罚的一种,具有强制性,犯罪嫌疑人必要有交罚金的义务。如果行为人家境不好无力一下子全部缴清,可以分期缴纳给法院或者把自己的财产抵押给法院。若是不积极交罚金的话,一般都不给予减刑、假释,一切从严处理。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罚金。 执行的原则具有强制性和及时性。即刑事判决和裁定一经发生法律效力,便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强制约束力,必须无条件地立即交付执行,不能有任何拖延。对不执行和阻碍执行的人,必须采取强制手段。任何抗拒执行的行为,都属违法,都应受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16岁犯法减半会罚款吗

刚满16岁的 未成年犯罪 ,可以从轻处罚,不是减半。具体量刑看情节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 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关于未成年犯罪有什么规定?

一、 刑法 关于未成年犯罪处罚有什么规定? 我国刑 法规 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或死亡、强奸、 抢劫 、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 未成年人犯罪 ,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据此,在我国,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只对八种较为严重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人对所犯的所有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我国的未成年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而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一部分。 二、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处罚的法律规定 未成年人,是指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经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触犯刑事法律,但其年龄不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刑事处罚的情形。 我国刑法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 1、《刑法》第17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 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 监护人 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刑法》第49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 死刑 。 (二)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的刑种 我国 刑罚 体系,分为主刑、附加刑。其中主刑为: 管制 , 拘役 ,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为 罚金 , 剥夺政治权利 , 没收财产 。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以下刑种: 1、死刑 根据《刑法》第49条的规定,以及我国对于犯罪人的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未成年罪犯不适用死刑,包括 死刑立即执行 与 死刑缓期执行 ,给未成年人以改过自新的机会,使未成年人意识到社会的温暖,重新对待生活,激发对生活的希望,以在以后更好的发展,对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2、无期徒刑 《刑法》第17条第3款,是法定的从轻减轻情节。无期徒刑没有幅度,无法从轻处罚,只能适用减轻处罚。

3、剥夺政治权利 未成年人本身就不满十八周岁,而对于大部分政治权利而言,具备政治权利能力的年龄条件是已满十八周岁,因此,未成年人还未享有的政治权利就无所谓剥夺问题。

4、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未成年人通常都是与其父母或监护人一 同居 住,且大部分未成年人尚无参加工作赚钱的能力,其家庭的财产除个人生活用品外,基本为其父母或者监护人所有。因此,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无可执行的财产。 (三)未成年罪犯可适用的刑种 1、管制 管制,是五个主刑中最轻的刑种,根据管制的特点,对未成年人适用管制,有利于使未成年人继续正常生活学习,感到社会与家庭的温暖,从而更利于对其的改造。

2、拘役 拘役刑期较短,适用于罪刑较轻但需关押的罪犯,对未成年人适用拘役,是一种相对比较好的选择。

3、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的幅度较大,适用广。对于有期徒刑,应注意与成年罪犯分开关押,以防止交叉感染,而使未成年人的思想受到腐蚀。

4、罚金 对于罚金的适用,我个人认为应区别对待,对于已满十六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以适用罚金刑。而对于其他未成年人,因其尚处于父母照顾,无个人财产,可不适用罚金刑。 未成年人在进行社会活动的过程中,最好有家长的陪伴进行。犯罪行为的发生一般都是相互影响的,未成年的智力和价值观暂时为健全,是需要家长和相关教育者进行共同监督的,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当未成年人成年之际,其所进行的举动都将具有责任追究性。

法院罚金一般交多少

罚金属于一种附加刑,法院判罚金的一般原则是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但对于罚金的具体数额没有规定。罚金的数额标准如下:

1、无限额罚金制。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在无限额罚金的情况下,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

2、限额罚金制。刑法分则规定了罚金数额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判决罚金。

3、比例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百分比决定罚金的数额。

4、倍数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

5、倍比罚金制。即同时以犯罪金额的比例和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罚金要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一次性或者分期缴纳。如果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缴纳。如果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未成年人犯罪被判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整。可以不用交罚款吗?

罚金必须按法院的判决缴纳,否则会强制执行。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未成年人犯法处罚金由谁来上交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

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据此,在我国,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只对八种较为严重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已满16周岁的人对所犯的所有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而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一部分,关押于少管所。

刑法条文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未成年人犯罪需要缴纳罚金吗?

量刑指导意见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30%---60%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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