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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聘人员工资待遇规定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5 17:45:06

临聘人员工资待遇规定通知:

临聘人员工资待遇规定通知

(一)基本工资方面,一般性岗位临时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执行标准为每月600元,技术性岗位临时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执行标准为每月1000元。

(二)工龄工资上,每月工龄工资按照临时聘用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发,工龄工资标准为每年20元。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临聘人员工资待遇规定通知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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