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生育服务证的程序:
1、到女方工作单位领取《生育服务证》。
2、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3、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
需要的材料有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申请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四条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