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法院审理流程:
1、宣布开庭,当事人进行陈述;
2、然后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
3、其次证人作证,宣读来到庭的证人证言;
4、接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5、再次宣读鉴定结论;
6、最后宣读勘验笔录,法庭辩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