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人身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须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也就是需要在保单上签字确认。所以如果此时保单上的签名不是被保险人签的,并且也没有授权,那给合同就是无效的合同。合同无效的相应责任应该由冒名签字的人承担。
《保险法》第三十一条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