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的案件法院的收费标准是:属于财产案件的,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等。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七条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