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一般就无效了,双方另有约定或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到期终止的,则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但是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